職業災害

預防原則

預防職業災害切記3「不」、4「要」原則

3「不」

  • 工作前及工作中「不」喝酒
  • 「不」熬夜
  •  身體不舒服「不」要勉強工作    

4「要」

  1. 「要」工作前做好準備
  • 要有規律生活
  • 要穿著適合工作需要的服裝
  • 要切實檢查個人防護具及使用工具,有缺陷主動更換
  • 要弄清楚主管的指示、有疑問要問明白、有困難要提出說明
  1. 「要」重視自身安全衛生權利—接受教育訓練、預知危害
  • 工作場所雇主應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,提供勞工必要的安全健康保障。
  • 雇主除工作場所的設備環境應符合規定外,亦應提供職業安全衛生及預防災變的教育訓練,包括工作安全步驟、告知可能遭遇的危害,工作應注意事項,避難、急救、消防等。
  • 雇主應事先考慮勞工體能,予以適當配置工作
  • 勞工在作業前確認現場的安全狀況
  1. 什麼地方有危險,是什麼性質的
  2. 緊急避難路線與安全通道的地點
  3. 消防器材及急救器材的放置地點、緊急聯絡電話號碼
  1. 「要」遵守作業場所安全工作守則

   安全衛生工作守則

  • 是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、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、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以及其他相關勞工法規訂定的
  • 是全體作業人員的行為準則
  • 訂定時要獲得勞工代表之同意,並報請當地勞工檢查機構備查
  • 內容要包括作業方法、標準作業程序與作業應配帶使用的裝備
  • 不得違背國家法令,不得強迫勞工從事不合安全衛生之工作
  1. 「要」正確選擇並使用個人安全防護具

   職業災害的發生原因主要是不安全行為及不安全設備所造成,不安全行為以未配戴安全防護具居多。

(一)安全帽

  1. 在地面2公尺以上高度工作及模板作業應戴安全帽,以保護頭部安全,安全帽之帽帶環扣要確實扣上。
  2. 安全帽外殼若有破損即不可使用,並嚴禁為改善通氣擅自在安全帽上打洞或鑽孔及於帽簷刻上記號,這些都會破壞安全帽之保護強度。

(二)安全帶及安全母索

凡是工作在高架作業(離地二公尺以上)、密閉空間、工作處所有被鬆散物料活埋之作業人員,都應配戴安全帶並加掛安全母索。安全帶應依所配帶型式確實配戴,每次使用前亦需檢查扣環、帶索一遍。指防止人員墜落的安全帶所掛鉤的繩索,是預防人員掉落的第一道防護。

(三)手套

工作中有手部受傷的危險都應戴手套,使用圓盤鋸或電氣鑽時應帶牛皮手套,不可帶紗質手套

(四)安全眼鏡、耳塞

  1.   從事砂輪、電(氣)鑽、玻璃、車床等作業應戴安全眼鏡
  2.   從事焊接切割作業應使用特種防護具或配戴濾光之安全眼鏡
  3.   從事研磨作業應配戴防塵口罩與眼鏡
  4.   有噪音的場所應戴耳罩或耳塞

(五)安全鞋

對勞工足部保護之要點,在於各類不同工作環境下,應穿著不同功能之安全鞋。在模板作業環境下,應穿著有加強鞋底或內襯彈性金屬鞋底之安全鞋,此鞋對於地面有尖釘刺腳或觸電危險之場所也非常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