職業災害

(G)退休後職業疾病生活津貼

  1. 補助條件
  •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於本法施行後離職退保。
  • 經醫師診斷為職業疾病,且係勞工保險有效期間所致。
  • 身體遺存障害,不能繼續從事工作。
  • 未請領同一疾病之失能給付。
  • 身體遺存障害狀態相當於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表第1至第15等級規定之項目者。
  1. 補助標準
  • 依勞保失能給付標準表第1至15等級,每月發給1至6千元不等之生活津貼。